省财政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专家

2026-11-03 18:14

  云南网讯(记者 杨抒燕)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按照《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专家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29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财政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专家,组建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 

  本次征集主要面向全国各行政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企业、专业咨询机构和会计中介机构有关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参与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能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具有财政管理、绩效管理、经济管理、法律法规、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有关学科、专业和事业发展情况,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6年,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精通专业业务,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性高,并接受云南省财政厅的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对达不到第三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也可参加选聘。

  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主要权利

  1.获取和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的有关信息;

  2.独立开展相关工作,独立发表专家意见;

  3.根据专业知识提出专业质询;

  4.提出预算绩效管理方法、指标及标准等意见建议;

  5.在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到部门、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研;

  6.对需要表决的事项独立行使表决权;

  7.按规定获得相应劳务报酬。

  (二)主要义务

  1.根据组织机构提供的材料,提前详细了解绩效管理对象方的相关情况,准备专家意见;

  2.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

  3.对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表决;

  4.按要求填写专家意见;

  5.自觉接受云南省财政厅管理和监督,及时向云南省财政厅书面报备通讯、单位变动等情况;

  6.自觉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向外泄露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资料和有关情况;

  7.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在提供专家咨询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绩效管理对象方提供的利益;

  8.法律法规和云南省财政厅规定的其他义务。

  程序

  (一)本人申请。有意向受聘担任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专家的人员,请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czt.yn.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云南省省级预算绩效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职称、学位等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专业胜任能力佐证材料。

  (二)所在单位审核。请申请者所在单位严格审核把关,在《申请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提交材料。请申请者将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的《申请表》连同上述第(一)点要求的佐证材料,于2021年4月30日前书面报送云南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绩效评价中心。

  (四)审核聘任。云南省财政厅将依据聘任条件,对申请者进行严格审查,择优聘任。入库专家原则上3年聘用一次。高层次类专家由云南省财政厅颁发聘用证书,全面参与绩效管理工作。一般类专家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工作需要,适时参与绩效管理相关项目指导、咨询工作。

  联系人:黄文莉,联系电话:0871-63957266,传真:0871-63956152。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邮编:6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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