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曝光27家存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单位场所

2026-10-23 04:02

原标题:海南曝光27家存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单位场所

南海网6月4日消息(记者 姚皓 通讯员 钟坚)占用疏散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私拉飞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近期,海南各地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中发现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现对这些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场所进行曝光。

连日来,消防部门在检查时发现27家单位场所,分别存在架空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未按要求进行分组停放、疏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居民私拉飞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出口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隐患问题。具体如下:

海口:龙华区银河路金湘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鑫海公寓)、美兰区滨江路山西建投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白沙坊金龙苑)、琼山区大园路海南吉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江景苑)、秀英区太平村的175号自建房。

三亚:海棠区林旺二巷6-1号出租屋、吉阳区海罗村委会59号出租屋、天涯区海润路汇润花园小区、三亚市崖州区冼冬仓餐饮店。

儋州:那大镇龙腾西路铭鑫宾馆。

琼海:金海西三中路财壮电动车修理店。

文昌:文城镇文建南里陈颖参出租屋。

东方:八所镇二环南路的城东崎成汽车馆。

洋浦:五山街花园旅租。

五指山:河南东路的珠江格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水澜庭)。

万宁市:兴隆三管村委会的某自建房出租屋。

定安:弘诲路的彭拜出租屋。

屯昌:屯城镇金竹园十里的王运奇出租屋。

澄迈:金江镇金华路的金华宾馆。

临高:临城镇头桥村的罗定杰出租屋。

白沙:牙叉镇牙叉东路的外贸局小区。

昌江:石碌镇建设路的文明小区。

乐东:抱由镇乐祥西路的乐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陵水:椰林镇新桃源安置区的杨英梅出租屋、椰林镇新桃源安置区的张小花出租屋。

保亭:西坡村路的翔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亭分公司、宝亭大道的成都合智合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亭分公司。

琼中:国兴五横路的琼中县三源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营根家馨北苑)。

针对发现的问题,消防执法人员采取“边检查、边指导、边宣传”的方式与电动自行车车主讲解电动自行车火灾和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对于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行为的,消防执法人员与单位场所负责人沟通并要求当场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除《消防法》规定外,《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为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海南消防提醒,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后产生大量有毒有害烟气,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群众要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防患于未“燃”!

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选购正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更不能把电池带回家充电。(姚皓 钟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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